這幾年,香港教育界有一條不可觸碰的紅線,叫做「知情不報」。
以往,當學生在課後走到教員桌前,吞吞吐吐地想說些家裡的事,老師的第一反應通常是關懷、是心疼,是想成為那個孩子的樹洞。但現在,隨着強制舉報機制(Mandatory Reporting)的推行,老師的神經在這一刻會瞬間緊繃。
腦海中閃過的第一個念頭,不再純粹是「如何安慰他」,而是: 「這是否構成虐待?」 「如果我現在不通報社署,之後出事了,我會不會被釘牌?」 「這會不會涉及刑事責任?」
「嗱,你唔講,我唔知㗎」
這種轉變,讓師生之間的信任關係變得如履薄冰,其實老師也想關心學生。老師被迫在「守護學生隱私」與「履行法律責任」之間走鋼索。
這份壓力是巨大的。因為一旦判斷失誤,代價不只是良心的譴責,更是整個職業生涯的終結。在現今的氣氛下,老師不只是教育者,更被迫成為家庭問題的前線偵查員。這份沉重,又有誰能真正理解?
